望城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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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区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区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供销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规定,负责行使对所属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供销社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办社宗旨的落实;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日用工业品和其它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的本区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归口经营业务,配合做好烟花爆竹产品的经营许可、市场准入等工作,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组织指导对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信访科、人事科、财务科以及合作指导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供销社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供销社本级一个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供销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为432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5.89万元;其他收入625.07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1502.68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了2818.29万元,增加了187.55%。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新增了靖港、坪塘供销社资产征拆收入款。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320.9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4320.9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81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系统靖港、坪塘等供销社资产征拆支出资金过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为432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5.89万元;占总收入的85.5%;其他收入62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4320.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817.31万元,占总支出的42.06%;农林水支出为54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34.79万元,占总支出的42.5%;住房保障支出为66.92万元,占总支出的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万元,占总支出的0.93%;节能环保支出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695.89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1230.54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增加了2465.35万元,增加了200.34%主要原因为收入增加,新增了靖港、坪塘供销社资产征拆收入款和基层社、企业养老医疗保险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695.89万元,比上年增加2465.35万元,增幅200.34%,主要原因是2018年系统靖港、坪塘等供销社资产征拆款资金过账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6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5.29%;项目支出为3130.85万元,占总支出的84.71%。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30.5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65.35万元,增加了200.34%,主要原因是2018年系统靖港、坪塘等供销社资产征拆资金过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数为3695.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817.31万元,占总支出的49.17%;农林水支出为54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4.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9.72万元,占总支出的32.7%;住房保障支出为66.92万元,占总支出的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万元,占总支出的1.05%;节能环保支出为20万元,占总支出的0.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373.99万元决算的基本支出为565.04万元增幅5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预算数增加117.2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事调动及工资调整所引起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了88.7万元主要用于了扶贫救济工作等方面。

2、项目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560万元,决算数的项目支出3755.92万元,增幅570%。其中: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增加1558.36万元,主要是因为供销系统下属企业基层社的养老医疗保险、维稳经费及征收款全部在我单位过账,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6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5.29%;其中人员经费为555.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13万元;项目支出为3130.85万元,占总支出的84.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公用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是因为节约开支,公务接待减少,来客尽量在食堂就餐。

2017年三公经费为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接待减少了0.88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招待费也相应减少来客尽量在食堂就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公务接待次数为8次,接待人数为90余;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供销社预算整体支出933.99万元,2018年度决算支出4320.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合作社建设发展稳定专项资金5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一)履职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农业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履职效果情况: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他专项工程建设资金按时拨付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三)社会满意度情况:社会满意度为90%,较满意。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87万元,降低61.9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减少了,部门专项资金有所增加,弥补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主要采购内容为电脑、空调、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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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长沙市望城区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供销社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供销社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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