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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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望城区住房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及房屋产权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和物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处理房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房产政策;负责白蚁预防、灭治管理工作;全区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

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五大块: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备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白蚁防治、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区住房保障局为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全额事业性单位,编制84人(其中财政全额统筹26人,2014年政府纪要明确纳入的其他9人手续正在办理中),实际在岗人员122人,其中:正式工75人、雇员4人、临时工43人。其他退休人员35人(全部纳入财政全额供养),遗属1人。有办公用房1栋1555平方米;公车12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施工用车4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产业发展科、计财科、政策法规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设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物业监管办、产权交易中心所、白蚁防治所、中心管理所、房产信息档案中心、棚户区改造办公室8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

2018年决算数5333.08万元。上年决算数37572.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39.88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有所减少。

2)支出决算

2018年决算数5333.08万元。上年决算数37572.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39.88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533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333.0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5333.0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41万元,占总支出的33%,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2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项目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590.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1046.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9%,主要用于各乡镇棚户区改造等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2254.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及购房补贴等;征地拆迁专项259.9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5333.08万元。上年决算数37572.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39.88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有所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333.08万元。上年决算数37572.9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39.88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996.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743.05万元,减少518%,主要是因为棚改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99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97.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542.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9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76万元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79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5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6万元;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5.72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8.8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77万元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86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81.91万元.

4、 城乡社区支出(类)97.79万元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7.79万元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万元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类)3542.68万元

2210103  棚户区改造2254.7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82.78万元;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205.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2.10万元。占总支出的32%。其中人员经费1457.4万元,占总支出的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84.70万元,占总支出的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1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4.82万元。比预算减少32%。其中1、因公出国费0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3万元;3、公务接待费16.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6次,接待人数3622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3万元,比预算26万减少7.57万元,减少29%;比去年的21.84万元减少3.41万元,减少15%。公务接待费用16.39万元,比预算25万元,减少8.61万元,减少34%;比去年的19.8减少3.41万元,减少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36.28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336.28  万元,差额  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度开展的绩效跟踪评价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11550万元。

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50万元,主要为高塘岭廉租房小区1000套廉租住房工程尾款支付,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的维修、改造及日常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以及向相关乡镇(街道)和社区发放保障对象资格审批和保障房源管理工作经费。组织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印制审批表、制作公示栏,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宣传等。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主要为望城区老城区及各街镇全部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是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400万元。主要是组织全区街镇、社区物业监管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做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印制宣传资料,组织全区物业管理技能大比武活动,组织参观学习优秀项目等活动。物业监管与物业服务考核、全区物业活动的创先评优、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及城市管理工作督促与协调、矛盾纠纷调处应急处置。组织全区限价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调研,对限价商品房物业管理实施专项监督考核等。自评结果为98分。

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2个,其中物业管理专项资金400万元,得分90.3分,绩效评级为“优”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0000万元,得分80.8分,绩效评级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67.61万元。其中印刷费7.34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3.44万元;会议费0.65万元;培训费1.08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计265997.97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265733.33万元(主要为棚改项目征地、拆迁等);服务类采购总计85万元(主要为网签平台运行维护费);货物类采购总计179.64万元(主要为白蚁防治药品及办公设备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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