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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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住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3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21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2021年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核定为全额拨款。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和物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白蚁预防、灭治管理工作;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五大块: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白蚁防治、物业监督、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科、住房保障部、财会室、项目服务部4个部门;

下设3个二级机构:长沙市望城区白蚁防治所,单位级别:无;长沙市望城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单位级别:副科级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单位级别: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我中心实有人数103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人员22人,退休人员38人)。编制人数48人(空编7人),其中: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5人(含政府雇员2人),物业维修资金事务中心10人,白蚁防治所16人,征收办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安居工程管理、物业监管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2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55万元,主要是今年老旧小区改造预算增加7000万。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209.5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9.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5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相关支出费用等也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05.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街镇专项补助等。其中:安居工程专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租赁住房建设等方面;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小区监管等方面;住房保障日常事务专项104万元,主要为白蚁所、维修资金等专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4万元,下降56%。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2.4 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5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相应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会议费预算3万元,主要为物业、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等专项开展的会议,会议次数15次,人数340人次;培训费2.4万元,主要也是物业、维修资金、老旧小区等专项开展的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预算36.7万元;汽车费用及租车预算12万元;会议培训等预算8.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00万元,主要为棚改投公司政府购买服务费,我中心只作为棚改投财政资金接收单位。

(六)国有资产占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预计2021年新增国有资产: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中心整体支出18209.5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3200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000万元;安居工程项目800万元;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项目4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11、2021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2021年绩效目标表

G:\P020210601321072286395.xlsx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公开表(二级机构).xlsx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专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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