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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机构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大气环境管理科
  • 负 责 人:宋颖婷
  • 机构地址:望城区行政中心8楼
  • 电  话:0731-88080976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大气环境管理科

1、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大气、噪声、光等功能区划制定工作。

3、承担大气污染减排具体工作。

4、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5、组织协调蓝天保卫战工作及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6、牵头组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7、负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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