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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机构名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土壤环境管理科
  • 负 责 人:宋颖婷
  • 机构地址:望城区行政中心8楼
  • 电  话:0731-88080976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土壤环境管理科

1、负责全区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承担土壤、重金属等功能区划制定工作。

3、承担土壤污染物减排工作。

4、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有关工作。

5、负责生态红线划定、调整等方面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

9、负责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申报中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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