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内设机构
简体| 繁體| 老年人模式|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 机构名称:长沙市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
  • 负 责 人:李特为
  • 机构地址:望城区文源中路27号
  • 电  话:0731-88073118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环境监察大队(应急管理办)

1、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废的保存转移处置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2、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4、负责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信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5、负责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

6、负责防污设施闲置或拆除的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

7、牵头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安全处置工作。

8、负责对乡镇(街道)环保站开展环境稽查工作和对环境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9、负责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含百姓城管)、食品安全工作。

10、负责老局机关管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