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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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安全法制科 发布时间:2020-06-04 字体大小:

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

为全面适应大交通管理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现将望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一、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副主任:莫泽伟、李溪、田维(常务)、王向阳、沈勇、骆晟

成员单位:综合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运政科、安全法制科、规划建设科、铁建办、系统工会、路政局、运管所、质监站、交建中心、航运公司、运输公司

谭磊局长为交通运输局安委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田维副局长为局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委会工作,安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按照局行政工作分工负责对联点的科室和二级机构安全工作的指导。局安委办设安全法制科,为局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谢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安委办日常工作,其他科室、单位为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局安委会职责和成员单位分工

局安委会主要职责:在局党领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参与交通运输系统安全事故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安全事故,组织、协调、管理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活动、重大安全问题等安全生产管理中对上、对外事项,开展安全培训、典型经验交流等活动。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逐步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工把关、其他各岗位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的责任制。各个岗位都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对分管工作负责,又要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局安委会交办的工作。

综合科: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信息、网络安全和安全工作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车安全工作。

财务科负责对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好安全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以及审计工作,负责全局交通安全设施和危险路桥改造等专项安全资金计划安排和管理。

规划建设科负责承担全局交通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交通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管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安全法制负责指导、协调全局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企业及时处理好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好渡口、渡船的相关工作,督促和指导街镇加强街镇渡口和船舶管理。

运政科:负责公共客运行业安全和综治维稳工作,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等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公共客运行业“三关一监督”工作。

行政审批科:严把职权内许可事项的安全关口,对审批事项进行事后安全监管。

铁建办: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

系统工会负责安全工作群众监督和全系统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路政局: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及时处理安全事故,负责指导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信访、执法文书管理、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

运管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业即客货运输、驾培、维修、物流行业等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工作,认真抓好“三关一监督”工作

交建中心负责全区管养的县道、乡道、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管养的县乡公路危险路段、桥梁的治理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的工作

质监站: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由我局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县乡道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局属其它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0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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