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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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字体大小: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2022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春运期间将举办北京冬奥会,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春运工作对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根据省、市春运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工作总要求

(一)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科学研判形势。据预测2022年春运客运量较2021年将增长1倍以上各单位要协调各部门统筹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安全监管、便民服务等工作,确保旅客出行更安全、更舒心、更有序。

(三)成立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今年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局成立2022年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牵头部门要抓好综合协调动态研判本单位春运形势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要在本地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公路、水运领域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87号)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做好客流引导,测“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保持一米的社交距离;落实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执行跨省旅游运输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严格控制客运团队规模;做好进站、候车站(船)等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客运站要设立中高风险区旅客返长登记台,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二)加强乘客和一线从业人员防护。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所有运输一线从业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实现“应接尽接”。(三)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各单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要协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春运疫情防控,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完善公路水运防控措施,交通枢纽要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加大消毒频次、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的防控措施,必要时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三、科学精细组织运输

(一)做好运力保障。春运期间,各单位要针对今年春运的形势和特点,加强运力准备,优化运输组织,科学安排运力,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及时、保障春运高效有序,杜绝发生旅客大量滞留现象;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二)优化运输衔接。做好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协调调度,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站内便捷换乘,城市公交、出租要加强与地铁口、交通枢纽站场等重要场所的衔接,努力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

(三)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的运输组织和保障,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并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确保春运安全稳定

进一步增强红线、底线意识,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加强隐患整治。各单位要结合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好“一会三卡”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客运、城市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站等重点领域春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一单四制”要求闭环整改到位;要加强公路养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渡桥涵等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等处要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牌;严禁参运车辆“带病营运”、超员超载、非法营运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违章冒险作业运行。

(二)强化春运督查。各行业、各企业要深入一线对投入春运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运营车辆、消防设施及“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和非法营运等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八不出站”、“五不两确保”等管理规定;严格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应急预案工作,保障运力和物资储备,加强客流引导,防止客流拥堵。

(三)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作用,加强对车辆行驶情况的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确保实时在线、实时监测,“两客一危”车辆违章督办率、上网率、处理率、处置率达到100%,杜绝超速、疲劳驾驶、危货车辆闯禁等违法违规行为。春运期间多次被通报的车辆实行停运整顿。

(四)严格责任追究。今年省、市春运办将继续组织开展春运安全与服务检查,疫情防控将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落实,对防控措施不彻底不到位的单位,省、市春运办将进行通报。凡春运期间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一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的源头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营运,乱班乱线和“倒票”“甩客”“倒客”“宰客”“抬价”公交车丢站、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巡游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严禁发生恶意抢客和扰乱出租车市场行为。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运价政策,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坚决查处违价、乱价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路检路查,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严审春运参运资质。严禁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审验)、报废和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运输车辆参加春运;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有“酒驾”、“毒驾”史,从业资格证过期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严禁“两客一危”隐患清零违章未整改到位的车辆参加春运。

六、打造便捷出行环境

一要优化重点区域服务。重要客运站场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要规范引导标志,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

二要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开展重点人群定制化客运服务,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支持协调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

三要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非必要、不上岗”的原则,组织发动志愿者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等实际需求,稳妥开展“暖冬行动”春运志愿服务。

七、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做好春运工作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集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广泛听取旅客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出行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要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各单位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三要积极组织春运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春运保畅保通、全力参与疫情防控、爱岗敬业先锋、爱心奉献社会等感人事迹,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局属单位春运期间至少上报稿件1篇至局办公室

四要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八、落实值班报告制度

春运期间,各局属二级机构和各客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和事故信息,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本单位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值班安排表、联系电话、负责数据统计和宣传工作的人员及联系电话报局春运办。

各局属二级机构要全面总结本部门春运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将书面总结报至区春运办。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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