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长沙市望城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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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长沙市望城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3 字体大小:

各街(镇),区直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长沙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长司发〔2019〕33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望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望法办〔2019〕1号)的部署安排,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决定在2019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法律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3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延续到12月。 

  三、活动内容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70周年国庆,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广泛开展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重点要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公民意识,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周活动(9月23日-30日)。 

  以“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为主题,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二)配合开展第四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9-11月)。 

  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做好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和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参赛组织工作。其中,知识竞赛形式为笔试,演讲比赛为自命题演讲,主题须与“学宪法、讲宪法”相关,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活动由区教育局自行组织推荐,9月份完成片区赛,10月参加省级决赛,11月参加全国比赛。 

  (三)开展“我和我的宪法故事”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9-10月)。 

  区教育局要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征集一批宪法主题绘画作品和文艺节目。区教育局甄选上报绘画作品不少于20个,规格统一为A3尺寸;文艺节目3-5个,每个时长为8-12分钟,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入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将择优参加全市“12.4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作品地铁巡展活动及长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启动仪式。 

  (四)开展“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 (9-11月)。 

  在全区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借助青少年法治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一堂法治课,展示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副校长教育水平。由区司法局根据评选标准(见附件)推选法治副校长精品课程,具体要求详见法治湖南网“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方案。按组别分别推选1堂课,要求有课程教案和20-30分钟的课堂实录参加省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2.部门联手,形成合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的各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0月15日前将活动相关图片及总结上报区司法局。(联系人:李斌;电话:88076209;邮箱:1240294007@qq.com)。 

  附件: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精品课程评选标准 

学内容设计与安排
(40分)

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相结合,融知识传授、法律素养教育于一体。

教学重点突出,课堂信息量丰富合理。

参评人员对课程内容掌握熟练,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可推广性。

授课内容有针对性,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符合先进性,科学性。

教学方法与手段
(30分)

教学形式新颖,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

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

教学效果
(30分)

教学过程完整,语言生动活泼,表达条理清晰。

积极回应学生学习需求,与学生有良好互动,有较强的现场教学感。

课堂实录清晰,课堂讲授富有热情和感染力。

长沙望城区司法局

201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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