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望府案复字〔2023〕112号
申请人:蓝某某
被申请人: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廖忠宇职务:局长
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文源中路29号
委托代理人:欧阳奇申,该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授权。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就其市场监督投诉所作处理不服,于2023年9月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本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同意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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