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望府案复字〔2023〕123号
简体| 繁體|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望府案复字〔2023〕123号

来源:望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字体大小:

申请人:某某

被申请人: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廖勇职务:局长

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8月23日所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望公(月)决字20231109号),于2023年9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本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同意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31226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