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档案局关于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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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档案局关于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0-09-25 字体大小:


各街镇、区直机关单位档案室:

为了规范望城区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区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湖南省档案局《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望城区直各单位、街镇实际,制定了《长沙市望城区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规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望城区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包括立档单位由办公自动化系统生成的归档电子文件,以及对纸质或其它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形成的副本。

2.移交的电子档案应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整理。

3.电子档案的移交离线方式。接收一般采用移动硬盘作为载体来存储移交电子档案,各单位须一次性将3个8T存储本单位电子档案的移动硬盘移交到档案馆。

4.移交单位望城区档案馆应对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进行检验,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望城区档案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登记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各留一份。

附件:《长沙市望城区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规范》

长沙市望城区档案局

                       2020年9月23日

长沙市望城区电子档案整理和接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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