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桥驿镇2018年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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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桥驿镇2018年预算说明

来源:桥驿镇 发布时间:2018-01-23 字体大小:

  

  一、桥驿镇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村账代管、三资交易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7)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9)承办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单位核定编制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2人,事业编制人数55人。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合计76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50人。

  二、桥驿镇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桥驿镇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包括:

  1、桥驿镇机关。

  2、归桥驿镇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为乡镇内设部门,收入和支出归机关管理。

  三、桥驿镇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面向村(社区)分配的转移支付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66万元,其他收入18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2万元,主要是加大了镇村级转移支付力度。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8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1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2万元,农林水支出36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万元,其他支出485万元。较去年增加150万元,主要是加大了民生项目事业投入以及村级转移支付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9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8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村(社区)专项补助等。其中:预算支出179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等;预算支出13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预算支出430万元,主要用于安居工程、棚户改造等。预算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老年福利、临时救助等。预算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日常事务等。预算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等。

  (三)其他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320万元,主要用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财政所等16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12万元,上升0.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采购计划预算总额40万元,主要为货物类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桥驿镇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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