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简体| 繁體| 老年人模式|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 发布时间:2023-05-29 字体大小: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长沙市望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和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社会危害、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镇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和整个应急管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尽量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一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制(法制、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协同联动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和人员处置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茶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茶亭镇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是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的参考文本。本预案由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起草,茶亭镇人民政府审定,报望城区应急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茶亭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茶亭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茶亭镇突发事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而制定的处置本辖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4)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行较大规模的大型庆典、演出、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茶亭镇党委、政府审定和备案。

二、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突发事件由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茶亭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组成

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茶亭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政委、组长、副组长,下设专业处置组。

政委:茶亭镇党委书记

组长:茶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茶亭镇全体党政领导及联村领导、茶亭派出所所长、望城交警二中队队长、茶亭中心卫生院院长、茶亭市场所所长、各村(社区)书记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纪委监察办公室、各村(社区)、茶亭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市场所、茶亭中心卫生院、东城卫生院、供电所、茶驿片区校。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8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办公室的职责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组长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决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2.部署和总结全镇年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全镇防灾减灾工作计划,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抗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上级慰问团和核灾、救灾工作组的有关接待工作;

4.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预案;

5.指挥茶亭镇辖区内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6.完成区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全镇应急和防灾减灾的日常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全镇各类突发事件和灾情信息,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通知应急管理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突发事件中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茶亭派出所负责、望城交警二中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灾害救援组: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茶亭镇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配合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茶亭镇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茶亭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专业技术组: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风险和灾情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和对策。

善后处理组: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2.2村(社区)应急组织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3专家级及其职责

茶亭镇人民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其职责是:平时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设;突发事件发生时,应邀参与指挥处置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三、运行机制

建立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3.1监测预警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分析、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

3.1.1政府监测和社会监测

茶亭镇人民政府值班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采集、处理工作。逐步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平台、日常监测信息数据库和通信网络,以适应突发事件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明确监测项目,制定监测计划,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风险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举报制度。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报警。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3.1.2接警和处警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接警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茶亭镇人民政府值班室)在接到报警并经初步核实后,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望城区政府办公室(望城区政府值班室)。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灾害)发生后,要30分钟内电话向望城区政府办公室(望城区政府值班室)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各接警单位对于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报警信息,必须转告相应的处置单位或报望城区政府办公室(望城区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可同时指令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及时反馈处警情况。

3.1.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预警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茶亭镇人民政府值班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收集、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后,提出建议报茶亭镇应急指挥部。Ⅳ级预警由茶亭镇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告望城区应急委;Ⅲ级、Ⅱ级和1级预警级别的确定按上级总体预案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预警级别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发布;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对处置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传播等渠道广泛发布,做到应知尽知。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性质及起因;

(2)突发事件发生地及范围;

(3)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控制办法;

(5)公众应当了解的突发事件的其他情况。

3.1.4预测预警行动

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后,发布预警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启动总体预案时,对应的专项预案同时启动;国家和省、市、区应急预案启动时,突发事件涉及我镇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进入预警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预警级别依法依规采取以下防控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或者事态扩大:

(1)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每日至少向上级报告1次,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

(2)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常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5)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6)确保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安全;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3.2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在的支村两委应在最短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事故单位及其所在的支村两委应立即报告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3)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茶亭镇应急值班室)按照值班领导指示,及时报告望城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731-88175973)和通知有关部门。

四、茶亭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

4.1茶亭镇突发事件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有政治责任感,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向茶亭镇党委、政府报告紧急信息(联系电话:88240491)。

(2)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报送至茶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和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由当天茶亭镇值班组长负责信息收集和事件处理,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后在1小时内向望城区委、望城区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联系电话:望城区委值班室88062074,望城区委办公室综合信息科88062073,望城区政府88062229),并在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信息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用修饰和形容词。

(3)对于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等情况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部门,茶亭镇党委、政府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扣分,对于在紧急信息报送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事态升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茶亭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与标准

(1)因阶段性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可能引发的各类人员伤亡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受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关注的敏感事件;

(2)发生非正常死亡一人及以上的各类案件和事故;

(3)涉及人员较多、财产损失较大的各类案件和事故;

(4)各类群体来区到市赴省进京集访群访;

(5)重大自然灾害,含城市内涝、山洪、冰冻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下陷等地质灾害及预警信息;

(6)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7)敏感部门、重要行业发生的非正常情况;

(8)非法组织和敌对势力的滋事、破坏活动;

(9)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10)容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其他重要紧急情况;

(11)其他突发事件。

4.3茶亭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指引流程

4.3.1要10分钟内报送信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10分钟内点对点报送信息,禁止群内报送。茶亭镇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88240491,负责人: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值班组长,紧急联系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望城区委值班室电话:88062074;

望城区委办公室信息科:88062073;

望城区政府办公室:88062229。

4.3.2要15分钟内报送文字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与现场其他部门统一口径。

茶亭镇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88240491,负责人: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值班组长,紧急联系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由分管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或值班领导将文字材料交党政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值班组长报送至区级相关部门。

望城区委值班室电话:88062074;

望城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电话:88062073;

望城区政府办公室电话:88062229。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启动本预案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组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到岗到位。

5.2赶赴事故现场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5.3报告和通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或值班组长要及时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并在事发15分钟内向望城区政府办公室(望城区政府值班室)、望城区应急和减灾办公室口头报告事发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30分钟内进行简要书面报告,并及时续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加强现场信息的采集。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治情况,现场疫情处置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完善灾情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采集灾情信息,迅速报告望城区政府办公室和望城区应急管理局。

5.4指挥与协调

IV 级预警。茶亭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向茶亭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级各部门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Ⅲ级、Ⅱ级和I级预警。望城区应急和减灾委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5现场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指挥部一般由突发事件类型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长,各村(社区)负责人担任现场副指挥长,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茶亭镇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整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督促、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6特殊情况的处理

发生在本镇的突发事件,其人员涉及非本镇的,应及时与相关行政区域联系,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协调处理。

突发事件跨部门的,有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在茶亭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某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密切关注,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5.7扩大应急

当突发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负责应急处置的应急办公室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上级应急委支援。必要时可申请上级人民政府提高突发事件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5.8信息发布

各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望城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按照《长市望城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5.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预警的险情完全消除后,由原确定预警级别的人民政府应及时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通过原发布该预警信息的媒体向社会发布解除警报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解除预警工作,同时在预警解除后仍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10总结评估

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层层上报。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5.11恢复重建

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恢复重建工作。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活、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援助的,由事发地村(社区)提出请求,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六、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茶亭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防汛抗旱、医疗卫生、森林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装备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退伍军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成立应急队伍。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建立应急机制,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

6.2财力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要保证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保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专项经费,经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企业、村(社区)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6.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管,根据耗损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6.4基本生活保障

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行及疾病的及时医治。

6.5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会同市场所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鼓励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在突发事件中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6.6交通运输保障

望城交警二中队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和运输安全。

根据应对处置需要,茶亭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望城交警二中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道路畅通。

6.7治安维护

公安、武警部队依法参与应对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治,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6.8安全防护

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9通信保障

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保障专业队伍以及各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至少配备1台专用电话,明确值班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

6.10公共设施

道路、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油、人防、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不符合法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的,当地村(社区)、相关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使用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6.11科技支撑

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用于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设备。

七、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同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制订镇级、村(社区)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督查、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要从实战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公众,普及应急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评价。

7.2宣教和培训

社会公众均应当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各级各类机构和社会组织都有普及宣传应急管理知识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编写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教材,编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知识通俗读本,设立应急管理网页,加强公众防护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

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文明线)等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

制定干部培训制度,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针对我镇实际开展突发事件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7.3责任与奖惩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八、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2023年5月31日起施行。

九、附则

(一)应急预案体系:

(1)茶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茶亭镇专项应急预案

A自然灾害类(茶亭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茶亭镇防汛应急预案、茶亭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茶亭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茶亭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B事故灾难类(茶亭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茶亭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茶亭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茶亭镇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茶亭镇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C公共卫生事件类(茶亭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茶亭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3.各单位应急预案(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学校)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三)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四)本预案管理单位为茶亭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五)本预案经茶亭镇党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2023529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