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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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7-14 字体大小:

望政办函〔202220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维护群众权益,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任:易文龙

任:丁永胜、杨东方、吴南军、任长庚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委巡察办、编办、法院、检察院、发改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审计局、金融办、医疗保障局、数据资源中心、残联、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望城支行、各街镇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杨东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职务变动或分工调整,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决定社会保险监督工作重大事项;

2.统筹、协调、指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机构等,下同)的监督工作;

3.召开监委会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研究审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4.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和结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调查;

5.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

6.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

7.组织协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调查;

8.承办上级监委会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落实监委会确定的有关任务、措施和决定;

3.向监委会提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建议;

4.听取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监督意见,并向监委会报告;

    5.组织监委会委员开展社会保险工作考察学习、研讨和宣传活动;

6.承办监委会的日常工作。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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