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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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2-08 字体大小:

望政发〔2022〕31号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定期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确认《长沙市望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2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二、宣布《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39件规范性文件失效(附件2)。

三、废止《长沙市望城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7件规范性文件(附件3)。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于本通知发布前连续计算。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届满的,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不再执行;原有效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届满的,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除有新的规范性文件已明确废止时间外,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3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自2022年11月25日起不再执行。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后的管理工作,对确有必要通过区级规范性文件规范有关行为的,应尽快按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重新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各单位应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效力评估工作,每月对本单位主办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规范性文件效力进行评估,及时报请区政府进行修订或重新公布。

请各单位尽快公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查。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有效)

2.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

3.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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