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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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7-02-20 字体大小: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系统有行政机构2个,事业机构6个,实有在职在编在岗人数75人,其中局机关14人、区检查局8人、区能源局10人(下属机构1个,望城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15人)、区两型办2人、区认证中心6人、区投资局4人、区重点办6人、政府雇员1人、临时工8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人员20人;单位公务车辆共3台(其中能源执法车辆1台)。

二、部门职能职责

(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年度计划报告,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搞好经济形势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二)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重大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准入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组织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扶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相关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负责审批、核准企业的技术改造资格;申报下达国家、省、市、区安排预算内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编制并下达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导、监督国债建设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

(四)研究提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提出意见,并下达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考核、协调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政策;依照审批权限,核准建设项目招投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招投标执法情况,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和管理全区重大项目稽查,对国家和省、市、区出资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编制并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全区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审计、能源监测、用能效率评价和能源标识产品检测、认证、监督等工作;负责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能源标准的执法工作。

(六)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指导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年度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七)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八)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政府依法征收和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并向区政府提出使用建议;开展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工作,负责采集、整理、提供、发布经济信息和价格信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九)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价格和收费举报行为的受理、查实、回复工作,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和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发改、物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拟定社会投资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年度考核考评;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协调和服务社会投资重点项目;组织环评、林评、防洪评估、地灾评估、水土保持等专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报审等工作;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可研立项、用地报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督促完成拆迁腾地。

三、部门2017年工作计划

1.主动提高综合研究水平。加强经济运行研判,找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关注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高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围绕产业升级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2.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不断优化项目服务,着力破解要素瓶颈,促使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投产达效,确保我区在市重大项目考核上取得好成绩。

3.多方争取项目资金落地。加强对国家及省市扶投资政策、方向的研究,抢抓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良好机遇,充分挖掘资源,发挥职能优势,适时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好项目包装申报,多种形式争取项目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4.全面加强价格调节监管。加强价格走势分析预测和价格预警工作,做好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精准开展价格鉴证,严格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违法行为。

5.不断完善能源资源管理。继续加强能源日常监管,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六大领域节能工作,打造节能示范工程,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6.稳妥推进改革创新试点。配合区委改革办,牵头协调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发改局(系统)部门预算批复数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63.62万元,比上年增加493.74万元,增长36%,其中基本支出875.62万元,比上年增加195.74万元,增长29%;一般项目支出368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36%;节能专项和两型社会建设项目支出6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48%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63.62万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75.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等日常公用费经费;二是:一般专项支出预算数为368万元,主要用于打印、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业务委托费、项目咨询和能源技术服务解困资金等经费。三是:专节能专项和两型社会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20万元,其中节能专项42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工程、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新能源开发与应用、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能宣传与培训及相关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的其他节能项目。两型社会建设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两型示范创建、两型社会建设宣传与培训、其他政策性需支持且有较大两型建设成效的项目。专用项目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支持扶助,引导扶持各用能单位在节能降耗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而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

五、机关运行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发改局(系统)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18.4万元。

六、部门预算“三公”情况

2017年发改局(系统)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为71.5万元,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为92.5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减少22.8%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2017年节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2017年两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220

2017发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doc
2017年节能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2017年两型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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