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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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括局机关。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承担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监督检查科、粮食监察执法大队、财务审计科、政工劳资科、储备储运科和监察室。下辖长沙市望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2台,核定机关事业编制人数25个,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5人,临聘人员3个,机关离退休人员32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392人。本年内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退休1人,招录1人,总数没有变化。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以及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粮食保障供应和储备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㈡组织落实国家粮食托底收购任务,指导并监督指定的粮食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价格,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㈢组织实施对全区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㈣拟订区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购、轮换和销售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协调中央、省、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

  ㈤组织实施行业指导,根据上级粮食购销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指导全区粮食收购工作,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协调发展。

  ㈥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表汇总和信息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㈦指导全区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陈化粮食处理;指导本地区粮油销售,做好救灾救助和特需粮油供应工作。

  ㈧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区粮食仓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和维修资金。

  ㈨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系统内国有资产;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粮食局归口管理的粮食系统企业改制补助、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放心粮油和应急保障供应网点的扶持、粮食仓库维修和粮食行政执法及统计调查等专项经费。

  ㈠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117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万元。2016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76万元,主要是增拨在职、离退休人员调增的工资和新增桥驿粮库的仓库建设项目投入。

  ㈡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为1173万元,2016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76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离退休人员调增的工资支出和新增桥驿粮库的仓库建设项目支出。其中:

  ⑴、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⑵、项目支出:

  2016年决算数为6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企业关闭破产补助12万元,是用于缴纳改制企业伤残军人的养老保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改制后续工作经费和粮食行政执法和统计调查经费;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系统解困等;食品安全事务11万元,主要用于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其他农业支出200万元和储备粮油库建设15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仓库建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收购空仓费用补助;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仓库维修。

  ⑶、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

  ⑷、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61万元,比2015年62.5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期间有人员变动等因素。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望城区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因我局没有二级事业机构,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既是局机关数,也为部门总数。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补助收入。“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同上年17万元相比,减少12%,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已于12月上交区政府进行封存,暂未减少账面数;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略有减少,全年共有国内接待91批次,接待各级来访人员1146人次。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望城区粮食局通过政府采购资金261万元,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其中工程类采购258万元,系望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仓库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258万元;采购物品和服务3万元,分别为购买电脑和公务用车维修、加油及保险等。

  五、绩效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控制。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厉行节约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召开党委会、局务会集体研究,涉及资金安排和人事调整时邀请区纪工委代表参加。我局坚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所有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契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强化监管服务,全面实施依法管粮。

  一是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年报资料汇编和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区域内涉粮企业统计覆盖率100%。二是对辖区内粮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收购资质,依法依规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成功举办了粮食质量安全培训班。三是开展了乡村居民存粮调查。四是加强粮食监管,完成一年一度粮食库存清查工作。五是对25家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企业单位建立诚信评价体制,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与宁乡县粮食局、湘阴县粮食局和益阳市赫山区粮食局签订了联合执法协议。六是完成粮油质量抽送检120批次,做好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七是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涉粮案件,落实国家粮食质价政策,严格执行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对定向销售粮食进行全程监管。八是成功举办了爱粮节粮宣传周系列活动。

  2、加强仓储管理,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做好了粮食收购和“四专一封闭”工作,全年全区完成粮食收购11万吨,粮食销售9万吨。二是新建5家放心粮油店和应急网点,加强了对2015年所建放心粮油店的管理。三是打造数字粮食、智慧粮库,做好了局机关、桥驿、靖港粮库信息化建设工作。四是做好了桥驿粮库3000吨仓房项目建设工作。五是开展库存粮食安全检查,库存粮食质量和品质指标均在国家控制标准以内。六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全年粮食行业产业化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6万元。七是做好粮食生产成本利润调查和政策性粮食的轮换工作。

  3、抓好安全维稳,确保系统大局稳定。

  一是做好企业改革改制后续工作,抓好信访维稳,积极接访处访,做到了100%息访。二是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和群众工作“点赞”工程,开展帮扶活动。三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全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8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4、狠抓党风廉政,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专项整治,做好全系统党建工作。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理论宣讲进基层等学习活动。三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在“长沙好人”推荐评选活动中,系统退休职工刘映兰获“雷锋式模范市民”荣誉称号。四是做好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2016年度决算报表

  长沙市望城区粮食局

  2017年8月21日

2016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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