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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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20 字体大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87年,内设办公室、监督管理科、技术管理科、工程建设科、(监察室不占机构限额)4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62人(含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5人,超编2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12人,退休职工12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城区绿化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绿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负责城区绿化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各绿化单位维护工作量及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城区各单位围墙以外绿化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区绿化、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规划审定、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协调、竣工验收;负责有关绿化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全区风景名胜景点的园林绿化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主要为局机关,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17.23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882.53万元相比增加734.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617.23万元(经费拨款2594.47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617.23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882.53万元相比增加73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1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73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公共专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维护方面。

  因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以前年度只有部分工资、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自2017年起工资、津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我区2017年公共绿化用地面积有所扩大,故2017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相应有所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数87.5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9.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比2016年减少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较低,故相关预算额度有所调减)。

  六、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42.54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耗材等8.46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油耗等30.5万元,空调2.4万元,办公桌椅1.18万元。

  名词解释: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

  2017年2月20日

公开表_(303007)园林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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