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望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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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安排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提出完善全区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组织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内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监审规划科、政策法规科(含行政审批科)、公共卫生科(含应急办、血防办、无偿献血办)、医政科(含医政、科教培训)、医改药政科(含中医药管理)、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党建宣教科、政工人事科、监察室。

(二)2018年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9家全额拨款单位和2家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15家财政补助公益性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9家全额拨款单位为: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望城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沙市望城区血吸虫病防治站、长沙市望城区精神病医院、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卫生所、原长沙市望城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长沙市望城区计划生育协会(挂靠区卫生和计生局);2家财政定额补助事业拨款单位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长沙市望城区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15家财政补助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喻家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靖港镇格塘卫生院、靖港中心卫生院、茶亭中心卫生院、茶亭镇东城卫生院、桥驿中心卫生院、丁字镇卫生院、黄金卫生院、星城卫生院、乔口卫生院、白箬铺中心卫生院、铜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塘岭街道新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塘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  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原卫计局所属单位运行专项经费。本部门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2.13万元,本年度收入67041.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150.84万元,增幅11.94%,增长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对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等项目建设投入增加和下属单位事业收入增长。本年度支出65253.6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57.07万元,增幅6.98%,增长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结余分配1754.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5.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6704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243.94万元,占总收入36.16%;上级补助收入910.19万元,占总收入的1.36%;事业收入39438.4万元,占总收入的58.83%;其它收入2448.93万元,占总收入的3.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65253.6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为51043.33万元,占总支出的78.22%,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为14210.34万元,占总支出的21.78%,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3545.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专项3126.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15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支出;妇幼保健机构905.57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相关支出 ;精神卫生机构104.67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防治经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79.1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处置;中医药专项83.99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医馆建设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83.4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医疗纠纷调解等其他医疗卫生支出;计划生育服务2624.5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计划生育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243.9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11.52万元,增幅11.56%,增长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对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投入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57.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25.03万元,增幅11.62%,增长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对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投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决算支出24177.29万元,占总支出的37.05%,比上年度增加2444.87万元,增幅11.25%,增长原因主要是本级对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决算支出2417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占0.03%;教育支出75.59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88万元,占2.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08.2万元,占95.58%;住房保障支出313.21万元,占1.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度年初预算21517.48万元,决算24177.29万元,增加2659.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疾控中心非税收入(高价疫苗)增加、区财政年中追加卫生计生相关安排资金及按规定使用中央省市上级转移支付安排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等。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事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734.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1%。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事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5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4%。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事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56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决算数101.83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决算数1957.15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2845.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3%。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424.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3125.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1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2053.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9%。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4764.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4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3%。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决算数1084.08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决算数89.09万元,年初无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787.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100.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4%。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77.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0.6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4.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44.96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5.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5.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68万元,完成预算的63.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比上年数据97.02万元减少62.52万元。减少64.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接待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3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18万元,完成预算的7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按预算做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安排,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比上年数据304.31万元减少121.13万元,减少39.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系统报废多辆公务车,加上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等费用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3.18万元,占8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5万元,占15.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全部为国内接待费用。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72批次,接待80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3.1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公务车辆55辆,2018年度报废8台公务车,2018年度实有公务车47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80.16万元,占总支出的0.12%,比上年度增加80.16万元,增幅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对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投入增加。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整体支出绩效目标652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43.33万元,项目支出14210.3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63.78万元。我系统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系统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2.8万元减少177.14万元,减少47.52%,主要原因是本系统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系统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8.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7.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1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原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系统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主要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3辆,其他车辆主要是望城区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传统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中称其为"调剂收入",属预算外资金来源。

(三)事业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如工交部门所属勘察设计机构取得的勘察设计收入、试验研究检验收入,农林部门所属水利机构取得的水利灌溉收入,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等。事业收入不同于实行证照管理取得的规费收入,主要为事业单位开展各种技艺性服务所形成。上缴额度则依预算管理方式而定。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需全额上缴国家预算,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则以收抵支后的净收益上缴国家预算,实行预算包干的单位按规定的包干办法上缴。

(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长沙市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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