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委政法委2018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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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委政法委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望城区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望城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望城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和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区提出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对各个阶段的政法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并抓好落实。

4、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调处理重大抗法事件,确保政法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6、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涉法涉诉问题。

7、指导督促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和干部队伍。

8、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提出措施和意见。

9、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的防范、处理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禁毒工作。

12、承办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下设科室综合治理科、维稳指导科、执法监督科、政工室、办公室5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数据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决算收支81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96万元,项目支出174.31万元,本年度实际执行中部分项目支出675万元直接由财政拨付实际收款人,未经本单位支出,故实际项目支出为849.31万元。实际年度收支为1489.27万元,较年度预算1424.87万元增加6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96万元,较预算469.87万元增加170.09万元增幅36.20%,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49.31万元较预算955万元减少105.69万元降幅11.07%。

本年度实际执行中部分项目支出预算675万元,直接由财政拨付实际收款人,未经本单位支出,故以下决算中不含此675万。该部分预算675万元,实际支出675万元,执行率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额814.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100%。对比上年度收入968.62万元,减少154.3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部分专项未经本单位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额814.27万元,主要为:

1、基本支出:639.96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人员经费515.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56万元。

2、项目支出:174.31万元,为完成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国家安全专项19.1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综治维稳专项126.38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平安家庭建设工作等方面;涉法涉诉及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等方面;见义勇为专项18.45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致伤致残人员救助等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14.2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占比100%,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总体收支平衡,支出中基本支出639.96万元,项目支出174.31万元。较上年度968.62万元,减少154.3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部分专项未经本单位支出,直接由财政拨付实际使用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所有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占比100%。其中基本支出639.96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人员经费515.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56万元。项目支出174.31万元。主要为完成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等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国家安全专项19.1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综治维稳工作专项126.38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平安家庭建设工作等方面;涉法涉诉及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等方面;见义勇为专项18.45万元,主要用于见义勇为致伤致残人员救助等。与上年决算数968.62万元相比,减少154.35万元,主要为本年度部分专项未经本单位支出,直接由财政拨付实际使用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所有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占比100%。其中基本支出639.96万元,占比78.59%,包括基本人员经费515.40万元,占比80.54%,日常公用经费124.56万元,占比19.46%。项目支出174.31万元。占比21.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4.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69.87万元,该科目支出决算为36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实际决算数639.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职工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等,而在实际决算中该部分费用在社会保障和就业中支出24.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中支出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9.6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派驻派出机构中支出1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50万元预算在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中支出,实际支出126.38万元。另有25万元预算为铁路护路专项,实际支出经单位支付系统0.2万元,其余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乡镇。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见义勇为奖励基金20万元,实际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列支,根据年度见义勇为人数及慰问标准,据实列支金额18.54万元。其余专项675万元未经本单位支付系统,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救助对象。另有65万元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中列支。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相关国安费用据实支付,多余指标退回财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5.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等,占比80.54%。公用经费124.56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比19.4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2%,对比上年度3.35万元降低2.33万元,降低率69.55%。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流程和标准,大大减少了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接待次数6次,接待人数25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对照年初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务实奋进、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主要绩效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虽超出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但在年中追加了部分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主要为追加的政策性工资及补助的调整金额等;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2018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

(二)可持续性评价

2018年我委实施的专项,比如平安望城、综治维稳及社会管理创新协调等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为了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我委在项目完成后,均会对完成的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并适时进行社会满意度的调查,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在申报次年的项目预算时,会综合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来确定项目预算的金额,并规划项目的实施计划。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2万元增加82.56 万元,增长66.28%。主要原因是在专项中列支委托业务费12.14万元、印刷费12.02万元、办公费用19.49万元、劳务费16.91万元、维修维护费6.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万元计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度绩效评价.doc
附件1:政法委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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