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泽湖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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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湖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10-25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大泽湖街道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大泽湖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指导和帮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2018年内设机构组成:机关、财政所、司法所、公共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综合管理中心、计生服务所,与2017年机构情况相同,无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1个,即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处本级。

(三)人员情况。

大泽湖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数54人: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际在职在岗人员53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

2018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53人。

第二部分大泽湖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入总计5085.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720万元,增长53%,主要是因为拆迁项目收入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508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25.8万元,其他收入15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973.8万元,占38%;国防收入2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收入7.4万元,占0.14%;教育收入102.4万元,占2%;科学技术支出收入122万元,占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24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7.2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为204.4万元,占4%;节能环保收入52.3万元,占1%;城乡社区收入为1685.8万元,占总收入的33.1%;农林水收入631万元,占12.4%;交通运输支出等收入为1.1万元,占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为7.2万元,占0.14%;商业服务业等收入为8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收入为76.4万元,占1.5%;其他收入为10.6万元,占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5085.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979.3万元,项目支出2106.2万元,占4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3.8万元,占38%;国防支出2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7.4万元,占0.14%;教育支出102.4万元,占2%;科学技术支出122万元,占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204.4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52.3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为1685.8万元,占总支出的33.1%;农林水支出631万元,占12.4%;交通运输支出等支出为1.1万元,占0.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7.2万元,占0.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为8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为76.4万元,占1.5%;其他支出为10.6万元,占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60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7.4万元增长了3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2.4万元,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9.5万元减少了537.1万元。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3525.8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金额2178.3万元增加1347.5万元,增长了3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2.4万元,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5万元减少537.1万元。

2018年收入实际完成5085.5万元,比上年增加2720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25.8万元,增长52.25%,主要是因为拆迁项目增多经费支出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公共安全支出8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科学技术支出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教育支出1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卫生健康支出2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节能环保支出5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城乡社区支出1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农林水支出6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住房保障支出7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其他支出1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计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14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万元;公用经费7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计划。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外出招待,在食堂安排客餐。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8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万元,占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25个、来宾9910人次,主要接待区直各单位各项检查人员用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公车保险、公车加油费用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有使用权的车辆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压缩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车改革,车辆上收,年末公车数量为零。本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单位工作人员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公用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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