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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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望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30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9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局为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全额事业性单位,编制84人(其中财政全额统筹23人,2014年政府纪要明确纳入的其他9人手续正在办理中),实际在岗人员117人,其中:正式工70人、雇员2人、临时工45人。其他退休人员36人(全部纳入财政全额供养),遗属1人。有办公用房1栋1555平方米;公车12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施工用车4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产业发展科、计财科、政策法规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设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物业监管办、产权交易中心所、白蚁防治所、中心管理所、房产信息档案中心、棚户区改造办公室8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及房屋产权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和物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处理房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房产政策;负责白蚁预防、灭治管理工作;全区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

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五大块: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备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白蚁防治、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有住房保障局,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住房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数为13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13146万元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减少50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支出1307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540万元(部门专项240万元,公共专项11300万元),基本支出1533万元。与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3146万元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减少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5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公共专项11300万元,主要是棚改建设专项(含社区提质改造)10000万元、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预留)400万元、安居工程历年项目建设900万元;部门专项240万元,主要是白蚁购药预算 15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40万元,网签平台运行维护费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6万元、办公费22.4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电邮2.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20.4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运行经费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8年预算减少6.8万元,下降5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2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2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预算41.1万元;白蚁购药预算 120万元;网签平台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采购600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1307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130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专项4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一般公务用车3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白蚁防治)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计2019年新增国有资产:无。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9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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