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二级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监督有关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审查,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和城镇档案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的集镇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指导职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引进和推广工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负责城市建设有关费用及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热力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档案馆、给排水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管理站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
4、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5、热力和燃气管理办公室
6、城乡建设档案馆
7、给排水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等6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既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3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数的11886.83万元减少15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范围及规模减小。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031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24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数11886.83万元,减少15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范围及规模减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1.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377.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街镇专项补助等。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19万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日常管理及项目前期、经费、配套费执收成本和在建工程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工程建设管理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图审查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经费及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他社区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农村危房改造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方面;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行业管理及给排水行业管理等方面;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90万,主要用于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其他档案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事务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建筑市场和建筑材料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热力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档案馆、给排水管理办公室。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15万元,减少110.2万元,下降3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8.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7.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的118万减少39.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我局系统中分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二级机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30.42 万元,其中,建设局本级预算75.32万元;燃气办预算16.5万元;建管站预算14.1万元;质安办96万元;造价办10万元;档案馆4万元;给排水1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台,其他用车5辆。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长沙市望城区住建局整体支出10276.9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设计项目支出6800万元,其中:小城镇建设项目5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500万元;施工图审查项目3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