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相约雷锋家乡‘智’汇现代望城”50名博士引进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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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相约雷锋家乡‘智’汇现代望城”50名博士引进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3-16 字体大小:

各相关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相约雷锋家乡‘智’汇现代望城”50名博士引进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16




长沙市望城区“相约雷锋家乡汇现代望城50名博士引进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相约雷锋家乡汇现代望城—长沙市望城区50名博士引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望组通〔2021〕3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根据望组通〔2021〕36号文件引进的博士,在望城落户并在望城区域范围内首次购房,审核后符合条件,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在望城落户是指申请购房补贴时已在望城成功落户,首次购房是指从博士引进之后起算,购买该商品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望城区域范围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望城区引进博士购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对象个人及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户籍证明资料。

(三)博士学历学位证明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参保证明。

第三条购房补贴由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设在雷锋政务超市一楼15号窗口)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请对象按要求向窗口提交资料,自行申报。

(二)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和区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分别申请人家庭成员信息、落户情况、购房情况和引进情况进行审核。

(三)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区人社局负责将购房补贴一次性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经费从人才新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区住建局备案的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第五条购买商品房已领补贴后需要退房的,必须提交区人社局开具的已退还购房补贴的证明后方能办理退房手续。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核实,不再享受望城区各类人才政策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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