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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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字体大小:

     目

第一部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对本地区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长沙市望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废的保存转移处置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 

(二)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三)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四)负责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信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 

(五)负责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负责防污设施闲置或拆除的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 

(六)牵头协调全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安全处置工作; 

(七)负责对乡镇(街道)环保站开展环境稽查工作和对环境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八)负责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含百姓城管)、食品安全工作; 

(九)负责老局机关管理工作;

(十)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本区分管区域内饮用水源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底泥)的例行监测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任务; 

(十一)及时收集、汇总全区环境监测数据,编写环境质量与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状况报告,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 

(十二)掌握辖区内与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及噪声环境有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基础资料及其变化动态; 

(十三)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和质量保证;

(十四)负责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十五)负责本区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查和科研工作,为本区的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十六)负责区内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查科、工会)、生态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法制科、党建人事(纪检监察)科、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望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等7个科室,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望城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模式,内设望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1个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22.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95.89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人员增加及公用经费标准增加,总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2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91万元,占30.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18.86万元,占69.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2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45万元,占43.65%;项目支出1,872.31万元,占56.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3.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06.74万元,下降67.7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经费上划到市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统计的是市级资金,区级资金列入其他收入中,导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67.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21%。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7.76万元,下降67.5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经费上划到市级,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统计的是市级资金,区级资金列入其他收入中。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003.9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2021年预算不在区级批复;2020年底上划暂未完成,2021年未纳入市级预算,所以本年度预算数为0元。

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2021年预算不在区级批复;2020年底上划暂未完成,2021年未纳入市级预算,所以本年度预算数为0元。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构改革经费上划,2021年预算不在区级批复;2020年底上划暂未完成,2021年未纳入市级预算,所以本年度预算数为0元。

4.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2021年预算不在区级批复;2020年底上划暂未完成,2021年未纳入市级预算,所以本年度预算数为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10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28.15%。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区级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节约了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区级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节约了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3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区级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节约了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5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区级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了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与上年相比减少2.20万元,减少0.2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区级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中;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了公务用车相关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1万元完成预算的53.73%,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未接待来访团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保险等支出。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51 万元,增长296.2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经费上划,市级公用经费标准提升;二是增加了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70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继续教育学习;举办篮球赛等赛事活动,开支1.45万元。以上培训及赛事活动等开支均未超过经费预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5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2.7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预算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872.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职责履行上,在市环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3分。因本单位进行机构改革,2020年底经费上划暂未完成,2021年未纳入市级预算,所以本年度预算为0元,项目执行数1872.3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空气环境质量良好。本年度截至1219总天数为353累计优良天数315优良率89.2%,PM2.5累计均值浓度34ug/m3,PM10累计均值浓度52ug/m3,O3累计均值浓度136ug/m3,NO2累积均值浓度23ug/m3。二是水环境质量。20211-10月我区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县级以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三是线下开展六五环境日长沙主场活动。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通过现场情景歌舞、设立图文展板和普法专栏等方式全面展现了长沙当好实施三高四新战略领头雁建设美丽舒适宜居现代化都市的奋斗决心。四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科学谋划臭氧防控驻场服务利用走航科技对园区内企业进行走航监测、人工巡查实现精准治污。对全区52家涉VOCs排放的重点单位共计200个监测点安装智能芯片实现远程24小时监管极大震慑违法行为。组织专家对63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臭氧帮扶对辖区124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登记严格监管执法联合住建局对6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立案处罚3万元。全年铺排并完成大气噪声污染防治项目29推动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VOCs在线监测安装、部分重点企业VOCs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五是不断推进碧水攻坚战。开展洞庭湖总磷削减行动完成总磷削减夏季攻势任务8项。迎接洞庭清波专项检查推进水环境治理。严格防范蓝藻爆发对蓝藻易发流域进行常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沩水蓝藻爆发隐患经市级紧急统一调度市区两级共同治理确保国控胜利断面、望城水厂水质稳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仍有待提升;二是个别项目执行率不够高,推进力度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开展绩效自评的能力还有一定欠缺,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分析本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部门预算专项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纠正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偏差,不断提升部门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增强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及时了解资金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资金执行偏差,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本单位特指望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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