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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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年度计划报告,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搞好经济形势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二)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重大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准入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牵头组织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政策,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组织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扶持和引导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相关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负责审批、核准企业的技术改造资格;申报下达国家、省、市、区安排预算内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编制并下达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导、监督国债建设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

(四)研究提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对项目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提出意见,并下达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考核、协调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政策;依照审批权限,核准建设项目招投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监督检查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招投标执法情况,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和管理全区重大项目稽查,对国家和省、市、区出资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编制并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全区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审计、能源监测、用能效率评价和能源标识产品检测、认证、监督等工作;负责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认定和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能源标准的执法工作。

(六)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并指导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年度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七)做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八)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政府依法征收和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并向区政府提出使用建议;开展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工作,负责采集、整理、提供、发布经济信息和价格信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九)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价格和收费举报行为的受理、查实、回复工作,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和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发改、物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拟定社会投资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年度考核考评;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协调和服务社会投资重点项目;组织环评、林评、防洪评估、地灾评估、水土保持等专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和报审等工作;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可研立项、用地报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督促完成拆迁腾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行政机构2个,事业机构6个,实有在职在编在岗人数62人,其中局机关14人、区检查局8人、区能源局10人(下属机构1个,望城区农村能源技术服务站14人)、区两型办2人、区认证中心5人、区投资局4人、区重点办5人。另有政府雇员3人、临聘人员10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人员21人;单位公务车辆共3台(其中能源执法车辆1台)。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2.16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2.165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8.5487  万元,主要是项目包装策划、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方案的编制、调研、评审、论证等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62.1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4.16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1.0881万元,主要是项目包装策划、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方案的编制、调研、评审、论证等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费。节能环保支出7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4606  万元,主要是单位日常支出正常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16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74.165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街镇专项补助等。其中:节能项目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工程、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新能源开发与应用、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能宣传与培训及相关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的其他节能项目等方面;两型社会示范创建配套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两型示范创建、两型标准认证、两型宣教中心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及蓝天保卫战宣传与培训、其他政策性需支持且有较大两型建设成效的项目。项目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支持扶助,引导扶持各用能单位在节能降耗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而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两型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包装策划、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方案的编制、调研、评审、论证等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费方面;能源技术服务站解困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服务站21人五险二金及基本工资等方面;投资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协调、网上公车定点审批、能源执法、培训、宣传、调查等日常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一般公共项目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43.4万元,下降 35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1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2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3台,其中执法车1台,资产管理权归属机关事务局,单位只有公务用车使用权。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区发改局预算整体支出2262.165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620万元,其中:节能专项资金420万元,两型专项资金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区两型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doc
2018年度发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x
2018年节能专项绩效目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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