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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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9-04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人员编制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望城区财政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制办)、预算科(预算审核监督中心)、国库科、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财政监督检查室、预算绩效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总工室等16个科室;下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统发工资中心、国库集中支付局、乡镇财政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华函校望城函授站、国资局、财政信息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均未实行独立核算)。在职实有人数11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数104人,政府雇员6人。离退休人员18人。

  2、部门职能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三)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负责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本营运管理。

(七)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八)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推行重点工程项目的报账管理;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区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承担全区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等10家局属二级机构。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为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355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9.17万元,其他收入9.06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3558.2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52.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05.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政府性会议支出专项26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两会、其他政府性会务开支等方面。财政监察评审专项23.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察评审工作等方面。信息化建设专项19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支付系统、账务系统、非税系统等系统的维护费。投资评审委托业务费专项6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性项目财政评审业务。专用票据购置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支付、采购等工作业务票据购置。政府采购专项6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采购绩效考核经费。办公设备购置58.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其他项目支出12万元,用于慰问春节坚守岗位一线职工(环卫、交警等)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606.5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为2741.76万元,总支出为2741.76万元;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3558.23万元,总支出为3558.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8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98.4万,上涨57.1%,主要是人员增加7人;人员工资、绩效奖、住房公积金调标;补发以前年度调标工资及2014年度文明城市奖及第13月工资;上年度体检费用等人员支出共计59万记在本年度等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15.6万,下降-26.23%,原因是办公设备本年度58.5万计入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降低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设备58.5万记入项目支出;新增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经费301.8万、绩效评价32万元等。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7.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8台。来源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同比2015年度83.78万元减少了6.16万元,同比减少7.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82万,同比减少9.3%,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各级财经纪律规定,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34万元,同比减少4.1%,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回库制度,加强司机的节油意识,大幅度降低了车辆运行成本;二是从2016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公车改革,机关的公务用车全部停运。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79.6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7.44万元,服务类采购62.25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分析表明,我单位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整体上得以实现,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职责履行上,完成市对区考核指标“财政总收入”“财政收入质量”,按要求及时足额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等资金到位,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调度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支出,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三公经费公开公示。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2017年9月4日

望城区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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