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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望城新政

发件人:易花平时间:2017-05-25

信件内容:

请问最新望城落户中有写提供备案的租房合同就可以落户望城的,请问这个租房合同新签的可以吗?有要求签一年过是半年吗,等您回复谢谢



回  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在望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须提交以下资料: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提交材料并经公安机关核实,确认租赁情况属实后,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对于合同是否新签,签一年或签半年并没有具体要求。望城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户口咨询电话:0731-88175031。
此复。


回复单位:区公安局

回复日期: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