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
简体| 繁體| 登录| 注册
望城区人民政府LOGO

创新实干 赶超跨越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望城建设的崭新篇章

五保户老人生病问题

发件人:会好的呀时间:2019-06-0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我想请教几个关于五保户老人生病之后的问题。具体情况是:我的邻居是一位没有儿女的五保户老人,经济来源仅靠政府的补贴。他已经81的高龄了,但因为身体一直还算健朗,故而一直独居,前段时间医院检查出来老人已患有乙肝,据了解,乙肝是一种传染性较强的病,但由于乡下条件简陋,检查出来之后医院并没有要求隔离,反而让老人回家了,但他又摔伤了腿,需要照顾。(补充:他本人抗拒去养老院)现在想请问:1.国家政策是否对这个病有补贴,如果有,补贴多少?2.像他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送到大医院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3.谁来照顾他?政府能有专业的人负责这一块的上门处理此事吗?渴求解答,谢谢!



回  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患乙肝病是否有补贴”问题
经与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对接沟通,目前暂没有对这个病种的固定补贴,主要是通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解决其患病治疗费用问题。
二、关于“是不是可以送到大医院治疗和费用是否可以报销”问题
     该对象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五保户)。经与区医保局沟通,建议由其亲属先送区人民医院(定点)治疗,如区人民医院确实不具备治疗条件,由其出具“区外转诊申请单”再送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具体报销和救助政策如下:
     一是住院救助。特困人员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实施全额救助。通过转诊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二是门诊救助。分散特困人员患7类特殊慢性病按门诊实际发生额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600元;患 20类大病,按门诊实际发生额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为1200元;分散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身份重叠人员,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1200元以内部分按实救助。患44种特殊病种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12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具体可致电区医保局0731—88083928咨询)。
三是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在医疗报销和救助的基础上,针对个人自负费用可向属地街镇社会事务办申请临时救助。具体政策是:一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4万元以内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4万元以上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急难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关于“谁来照顾”的问题
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是集中供养。根据特困对象个人意愿,由个人或其亲属向属地街镇提出申请,并与街镇敬老院签订入住协议,由敬老院负责其居住、生活、学习和就医等日常照料。
二是分散供养。对象在家中居住其主要生活来源为低保金(目前标准为715元/月)。其护理由本人与亲属或近邻等签订委托照料协议。按照护理等级(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发放给照料护理人护理补助。具体标准为: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分别按照长沙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6(目前标准264元/月)、1/3(目前标准527元/月)发放,并根据省市指导标准适时调整。其中患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其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按50%上浮。全自理对象护理补助以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形式发放,主要解决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问题(目前区购买护理保险正在进行网上招投标。)
四、关于“政府能有专业的人员上门处理此事”问题
6月4日(收到信件第二天),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与茶亭镇社会事务办和代公桥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详细解答了相关政策和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
此复。


回复单位:区民政局

回复日期: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