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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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1-30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区住房保障局为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全额事业性单位,编制84人(其中财政全额统筹26人,2014年政府纪要明确纳入的其他9人手续正在办理中),实际在岗人员122人,其中:正式工75人、雇员4人、临时工43人。其他退休人员35人(全部纳入财政全额供养),遗属1人。有办公用房1栋1555平方米;公车12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施工用车4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产业发展科、计财科、政策法规科等5个职能科(室)。下设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物业监管办、产权交易中心所、白蚁防治所、中心管理所、房产信息档案中心、棚户区改造办公室8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研究制定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及房屋产权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和物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处理房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房产政策;负责白蚁预防、灭治管理工作;全区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 

  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五大块: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备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白蚁防治、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有住房保障局,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住房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城市建设、廉租房、物业管理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数为13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15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14344万元相比减少119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廉租房支出减少1000万元。 

  2、支出预算1314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6万元。与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4344万元相比减少1198万元。主要是廉租房支出减少1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万元);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白蚁购药预算 10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40万元,网签平台运行维护费50万元,限价商品房及房地产物业管理4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6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电邮2.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22.6万元、其他运行经费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7年预算减少76万元,下降38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2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8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预算31万元;白蚁购药预算 120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1314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155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专项4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公务用车合计3台。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8年部门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1、2018年政府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12、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 

住保局公开表.xls
2018年城建城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棚改).docx
2018年住保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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